儿女继承家产该如何分配?


在我国,儿女继承家产的分配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也就是父母等长辈)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约定进行继承。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愿体现,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比如遗嘱写明房产由儿子继承,存款由女儿继承,那就按这个来执行。 要是没有遗嘱,就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就是说,如果父母去世且没有遗嘱,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家产 。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有的子女身体残疾没有收入来源,在分配家产时就会适当多分一些,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比如一直陪伴在父母身边,照顾父母生活起居的子女,在分配时会得到适当倾斜。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要是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分配遗产的继承方式。 扶养义务: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