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房产如何分配?


子女继承房产的分配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 ,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房产。遗嘱中指定了谁继承、继承多少,就按照这个执行。这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权。 要是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就是说,如果几个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大家平均分配房产份额。不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也规定了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某个子女身体残疾,没有收入来源,在分配房产时就会适当多分一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比如一直和老人生活在一起,照顾老人生活起居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份额。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比如有能力照顾老人却不管不顾的子女,就可能少分甚至不分房产。此外,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大家可以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比如有的子女对房产需求大,有的子女愿意放弃部分份额等,通过协商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方案。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