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是如何分配的?


继承权的分配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要看被继承人生前有没有立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 。如果有,那就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里规定的内容来分配遗产,这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愿。 要是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协议,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过也有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此外,如果某个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离世,其子女有权代替其行使继承权,这在法律上叫代位继承。还有,只有在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时,他们才会被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