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推倒骨折了是否需要报警?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推倒骨折了,是可以报警的,但并非一定需要报警。 这类事件大多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民事纠纷简单来说,就是平等主体之间(比如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等)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方面产生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不报警通过协商解决是比较好的方式,这样可以高效解决问题,避免繁琐的程序。 不过,在一些情形下报警是很有必要的。比如,对方家长不承认孩子推人的事实,导致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学校未能有效处理该事件,没有尽到应有的教育、管理职责。报警后,警方会介入调查,固定相关证据,这对于后续确定责任归属非常重要。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相应职责,是要承担责任的。而推人孩子的家长,由于孩子的侵权行为,通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不报警,家长可以先和对方家长以及学校积极沟通,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权益。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部分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这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