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骨折该如何赔偿?


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骨折后的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责任认定。这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学校的设施存在问题,比如楼梯扶手松动导致学生摔倒骨折,或者学校管理有漏洞,像体育课老师没尽到指导和保护义务,那学校要承担主要责任;要是是学生自己不小心,比如在课间追逐打闹导致骨折,或者是第三方导致的,像被其他同学故意绊倒,那就由学生自身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接着是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医疗费,这就是学生骨折后去医院看病、治疗、买药等实际花费的费用;护理费,要是受伤严重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照顾,照顾人员产生的费用就是护理费;交通费,就是为了看病来回产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骨折后身体需要补充营养,这部分费用就是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住院了,会有相应的伙食补助费用。要是骨折造成了残疾,还得赔偿辅助器具费,比如轮椅、拐杖等,以及残疾赔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这些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然后是赔偿金额的确定。医疗费、护理费等一般按照实际支出计算,要有相应的票据作为凭证;交通费、营养费等会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情况来酌定;残疾赔偿金则要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来计算。 最后是解决途径。在明确责任方和赔偿项目后,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相关概念: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