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呢?
家里老人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现在涉及到遗产分配问题,不太清楚法定继承中哪些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哪些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还有具体的继承规则是怎么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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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其是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姻亲、血缘(含拟制)等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第一顺位继承中的一个法定特例。 在同一顺序中,继承人的继承权都是相同的,不因血缘、性别差异而有所不同。比如,儿子与女儿享有的继承权是相同的,亲生子女与养子女的继承权是相同的,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也是相同的。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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