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家里老人去世留下了一些财产,不清楚是该按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来分配。想知道这两种继承方式在具体的操作、份额分配等方面到底有哪些不同,怎样确定哪种方式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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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首先,继承依据不同。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例如,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遗嘱继承是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是依据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愿来进行的。 其次,继承份额的确定方式不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则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完全按照遗嘱人的意愿进行分配。 再次,继承人范围有所不同。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具体由遗嘱内容决定。 最后,继承的优先性不同。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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