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区别大吗?


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区别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定义方面**: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例如,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比如,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表示某套房产由其长子继承,这就是遗嘱继承。 **继承份额方面**:法定继承的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以及赡养扶养情况等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份额相对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遗嘱继承的份额则是由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财产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分配遗产份额,可能会出现某个遗嘱继承人分得较多遗产,而其他继承人分得较少甚至没有的情况。 **继承范围方面**: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遗嘱人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中指定一人或数人作为遗嘱继承人,比如只指定自己的女儿继承遗产,而排除其他法定继承人。 **继承顺序方面**: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必须按照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只有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才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例如,被继承人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将财产指定给次子,那么就按照遗嘱由次子继承,即使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还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