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被同学拌骨折了该如何赔偿?
我在学校里,脚被同学不小心绊倒骨折了。现在面临很多问题,像医疗费、耽误学习啥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对方该怎么赔偿我,是只赔医疗费,还是其他费用也得赔?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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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脚被同学绊倒骨折后涉及到赔偿问题,这主要属于侵权责任赔偿范畴。简单来说,侵权责任就是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给别人造成了损害,需要对受损害的人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在学生脚被同学绊倒骨折的这个场景里,医疗费就是在治疗骨折过程中花费的所有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护理费是指如果受伤后需要有人照顾生活起居,照顾人的费用。交通费是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为了促进身体恢复,购买营养品等花费的费用。如果因为骨折住院了,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于是学生,一般不存在误工收入的问题,但如果因此耽误了参加一些付费的培训课程等有实际损失的情况,也可以主张赔偿。另外,如果骨折情况比较严重,经过专业机构鉴定构成伤残等级,那么还可以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比如拐杖等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关于赔偿的主体,如果绊倒人的同学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也就是说,通常由绊倒人的同学的父母等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 在处理赔偿问题时,首先可以和对方及对方的监护人进行协商,把各项费用列清楚,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学校反映,请求学校进行调解。若还是无法解决,那么可以考虑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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