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把同学弄骨折要赔偿多少钱?


在小孩把同学弄骨折的情形下,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讲,这属于侵权责任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最直接的赔偿项目。它包括了受伤同学在医院治疗骨折所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一般以医院出具的正式票据为准。 护理费方面,如果受伤同学因骨折需要专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要进行赔偿。护理费用通常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来确定。如果是家属护理,家属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指受伤同学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为了帮助受伤同学恢复身体,根据其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受伤同学因骨折导致残疾,那么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比如购买拐杖、轮椅等辅助康复器具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则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小孩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伤残鉴定结果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