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推倒骨折该如何索赔?


当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推倒骨折后,索赔要按一定的步骤和依据来进行。 首先,明确可以向谁索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可以向推倒孩子同学的监护人索赔。同时,学校是否担责得分情况看。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接着,说说可以索赔的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来说,医疗费就是孩子治疗骨折所花费的全部费用,要保留好相关票据;护理费是如果孩子需要专人护理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因治疗产生的交通花费;营养费是为了促进恢复加强营养的支出;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一般标准计算;若孩子因骨折残疾,就有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最后,说说索赔流程。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同学的监护人以及学校进行协商,说明情况和损失,要求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发票、学校的监控视频等,来证明侵权事实和损失情况。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部分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