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骨折了学校要怎么赔偿?


孩子在学校骨折了,学校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单来说,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学校骨折,学校原则上要担责,除非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学校骨折,学校要是没尽到职责才担责。 其次,关于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就是孩子骨折治疗过程中花费的医药费用,这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护理费,如果孩子需要专人照顾,这部分费用学校可能要承担,计算方式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期限等来确定。营养费,按照医生建议补充营养的花费,一般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要是骨折造成残疾,还会涉及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等计算。 最后,如果孩子在学校骨折,家长可以先和学校友好协商赔偿事宜。要是协商不成,受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部分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