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受伤,赔偿该如何确定?
我家孩子在学校受伤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赔偿到底该怎么算,是找对方家长还是学校负责,都需要赔偿哪些项目,赔偿金额又是怎么确定的,心里实在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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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学校受伤后,赔偿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得看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孩子伤害的,比如有同学故意打伤,那么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赔偿的范围,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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