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子女该如何继承房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子女继承房产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首先是确定继承人范围,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然后是确定继承份额,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要是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房产份额。若在继承过程中,继承人之间就房产继承份额等问题产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话,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房产的归属及分割方式。 在具体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通常需要先到相关部门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准备能够证明继承人身份的材料等。之后可能还需要进行房产评估等程序,然后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指在法定继承中,优先参与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配偶、子女、父母这三类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会参与继承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一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