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该如何继承房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首先,要确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比如,老张去世,他的配偶、在世的父母以及子女,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房产 。 其次,确定继承份额。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之间如果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房产份额。例如,老李一直照顾生病的父亲,在分配房产时,就可以适当多分一些。 最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继承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明等,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经审核无误后,即可完成房产的继承过户。若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房产的归属及分割方式,之后再根据法院判决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