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争夺老人遗产该如何处理?

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几个子女都想多分到一些,现在闹得不可开交。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遇到子女争夺老人遗产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处理,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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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子女争夺老人遗产是一个较为常见的问题。下面从不同角度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处理方式。 首先,需要明确遗产的范围和性质。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这意味着只有老人名下合法的财产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比如房产、存款、车辆等。 其次,要确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如果老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也就是说,遗嘱继承具有优先性,只要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合法,形式符合法律要求,就应当按照遗嘱执行。 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实际分配时,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子女之间因为遗产分配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调解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进行,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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