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遗产确定不给子女,子女可以怎么做?

我家老人明确说遗产不给我,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平时也尽了一定赡养义务,不明白为啥老人这么决定。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还有啥办法能争取到一部分遗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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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老人对自己的遗产拥有自主处分的权利。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老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决定将自己的遗产留给谁,这在法律上叫做遗嘱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如果老人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遗产不给子女,那么在继承开始后,就会按照遗嘱来处理遗产。 不过,如果子女存在特殊情况,法律也有相应的保障措施。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子女属于这种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情况,即使老人遗嘱中没有给子女留遗产,在分配遗产时,也应当为该子女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此外,如果子女认为老人所立遗嘱存在问题,比如遗嘱不是老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胁迫、欺骗所立,或者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子女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子女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那么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处理遗产。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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