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能分养老金吗?


在探讨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能否分养老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养老金”在老人过世后的法律性质。通常情况下,老人在世时领取的养老金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而老人去世后,可能存在的是养老金账户中的余额以及可能获得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这些在老人去世后剩余的资金,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一般会涉及到继承等法律问题。 从继承的角度来看,我国《民法典》继承编对法定继承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是老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便没有赡养老人,在法律上仍然有继承权。 然而,法律也充分考虑到了赡养义务与继承权利之间的平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如果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老人去世后养老金账户余额等遗产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这体现了法律对赡养义务的重视和引导,鼓励子女积极履行对老人的赡养责任。 此外,如果老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老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指定养老金等遗产的分配方式,包括不让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这样,遗嘱将按照老人的意愿来执行,保障老人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权。 综上所述,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在法律上有继承老人养老金账户余额等遗产的可能性,但由于其未履行赡养义务,在分配时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具体的分配情况需要结合老人是否立有遗嘱、子女的实际赡养情况等因素,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