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三年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
法院判了我判刑三年缓刑三年,我不太懂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用去坐牢了吗?这三年要遵守什么规定?要是违反了规定会怎样?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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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三年缓刑三年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法院虽然判决被告人三年的有期徒刑,但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并不立即将被告人关进监狱服刑,而是给予其三年的考验期。 在这三年的缓刑考验期内,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在这三年的缓刑考验期内,被告人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那么当三年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三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 但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告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就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的三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说,被告人还是要去监狱服刑三年。此外,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也会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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