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监庭是做什么的?


审监庭,也就是审判监督庭,是人民法院内部设立的一个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从职责范围来看,审监庭承担着多种重要工作。一是再审审查。当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认为存在错误并申请再审时,审监庭会对这些申请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审监庭会依据法律规定,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是否符合再审条件。如果符合,就会裁定再审;如果不符合,则会驳回申请。 二是再审审理。对于决定再审的案件,审监庭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审理。在再审过程中,审监庭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情况,纠正原判决、裁定中的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三是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审理。审监庭还负责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审查和确认。这一工作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审判质量监督和管理。审监庭会对全院的审判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通过案件评查等方式,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