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室有什么职责?


法院庭室是法院为了履行审判职能而设立的内部组织机构,不同的庭室有着不同的职责。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些常见庭室及其职责。 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部门,主要负责对当事人的起诉、自诉、申请执行等案件进行审查。通俗来讲,就是看看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符合,就会受理案件并分配案号;如果不符合,会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哪些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立案庭就是依据这些规定来审查案件是否可以立案的。 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就是涉及犯罪的案件,比如盗窃、抢劫、杀人等。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对被告人是否有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进行审判。在审判过程中,要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民事审判庭主要审理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案件。像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都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民事审判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民事法律,来判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责任的承担。例如在合同纠纷中,会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判断哪一方违约,以及违约方应该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 行政审判庭审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案件。比如公民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就由行政审判庭来审理。行政审判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如果行政行为违法,法院会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该行政行为,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执行庭负责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庭会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执行程序有详细的规定,执行庭就是按照这些规定来开展执行工作的。 除了以上这些庭室,法院可能还会设立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等其他庭室。审判监督庭负责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如果发现确有错误,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司法警察大队主要负责维护法庭秩序、押解犯罪嫌疑人、执行强制措施等工作。办公室则负责法院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为法院的正常运转提供支持。总之,法院的各个庭室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