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拘留7天以后会如何处理?


看守所拘留7天后的处理方式要根据拘留的性质来定。 首先,如果是行政拘留,拘留期限届满后,通常会释放当事人,行政处理程序也就此终结。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一种处罚方式,一般最短1天,最长15天;若数罪并罚,最长不超20天。 其次,如果是刑事拘留,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所以在刑事拘留7天后,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若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被拘留人会继续被羁押,案件进入后续的刑事诉讼程序。 二是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就会变更强制措施,比如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取保候审就是被拘留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在保证随传随到的情况下,回家等候处理;监视居住则是被限制在指定的居所内,并受到相应的监督。 三是公安机关认为案件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等情形时,也有可能直接释放被拘留人,并且会下发释放证明。 相关概念: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