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待了30天后会有什么处理结果?


在看守所待了30天后,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可能会被无罪释放。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然构成犯罪。如果经过深入调查和侦查,证实其并非真正的罪犯,或者在后续法院审判过程中罪名无法成立,那么就会被宣布无罪释放。例如,公安机关在这30日内没有收集到足够证明其犯罪的证据,那么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予以释放。 其次,可能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若在这30日内,公安机关未能成功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申请,或者经过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其不符合逮捕条件,但又需要继续侦查案件,而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就有可能被取保候审。 最后,还有可能被转为逮捕继续关押。要是公安机关在30天内收集到了充分的证据,且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例如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会继续被关押在看守所。 总之,具体的处理结果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检察院的审查结果等来确定。在整个过程中,司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