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警方是如何定义诈骗罪的?

我最近遇到一件事,有人说要帮我投资理财,结果拿走我的钱后就消失了。我怀疑自己遭遇了诈骗,但不太确定这是否符合诈骗罪的定义。我想知道警方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是依据什么来定义诈骗罪的,具体有哪些标准和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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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罪定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诈骗罪,通俗来讲,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让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且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犯罪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有明确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方在定义诈骗罪时,主要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首先是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就是说,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骗取的财物,而是想把这些财物据为己有。例如,在一些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声称会有高额回报,吸引被害人投入资金,实际上他们并没有真正的投资计划,只是想骗取钱财。 其次是客观行为,犯罪嫌疑人要实施了欺骗行为。这种欺骗行为可以是虚构事实,也可以是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就是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情,让被害人信以为真;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告诉被害人某些重要信息,使被害人做出错误的判断。比如,有人假冒知名企业的工作人员,以推销产品为由,骗取消费者的钱财,这就是虚构事实的欺骗行为。 最后,被害人要因为犯罪嫌疑人的欺骗行为而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而且,骗取的财物数额要达到一定标准,才构成诈骗罪。关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会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在这个幅度内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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