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定义诈骗的?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跟我借钱说做生意,结果钱到手就没了消息,我怀疑自己被诈骗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怎样才算诈骗呢?是有什么行为特征,还是有金额要求之类的,我这种情况算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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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的手段,让别人产生错误的认识,然后“自愿”地交出自己的财物。在法律上,诈骗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它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做出了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构成要件来看,首先,行为人要有诈骗的故意,也就是从一开始就打算非法占有别人的财物。其次,行为人要实施了诈骗行为,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情,而隐瞒真相则是把真实的情况藏起来不说。然后,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诈骗行为而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物。最后,行为人取得了财物,被害人遭受了财产损失。 关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所以,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被害人的损失等多方面因素。如果遇到疑似诈骗的情况,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的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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