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诈骗罪?该如何对诈骗罪进行定性?


诈骗罪是一种较为常见且严重的犯罪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定义和定性相关内容。 首先,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非法占有”,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想要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并且没有合法的依据。例如,某人谎称自己有一批高质量的电子产品可以低价出售,诱使他人付款购买,但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些产品,其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他人支付的货款。 “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实际并不存在的情况,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比如,骗子谎称自己有一座工厂,可以按时生产出大量符合要求的产品,从而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预付款,但实际上根本没有生产能力。“隐瞒真相”则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告知对方真实情况却故意不告知,以欺骗对方。例如,在出售二手车时,隐瞒车辆发生过严重事故的事实,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 其次,关于诈骗罪的定性,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主体条件。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诈骗罪。通常情况下,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遭受财产损失,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非法占有的目的强调行为人是想要将骗取的财物归自己所有或者支配。 三是客体条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也就是说,诈骗行为的对象是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以及财产性利益。 四是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并且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行为人最终取得了财产,被害人遭受了财产损失。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最后,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