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拒不执行公安消防机构的规定会怎样?


当施工企业拒不执行公安消防机构的相关规定时,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公安消防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对施工企业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相应的整改要求等规定。这些规定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施工场所的消防安全。施工企业有义务遵守这些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如果施工企业拒不执行公安消防机构关于上述类似方面的规定,就可能面临罚款处罚。 若施工企业拒不执行的规定涉及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且经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而逾期不改正,依据《消防法》第六十九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虽然这里说的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但如果施工企业拒不执行重大消防规定导致类似危害后果,也可能参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此外,如果施工企业拒不执行规定导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相关负责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施工企业应该重视公安消防机构的规定,积极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