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力资源差额征收可以上升为一般纳税人吗?

我从事人力资源行业,目前是采用差额征收的方式纳税。最近业务规模扩大了,想了解下采用差额征收的人力资源企业能不能上升为一般纳税人呢?具体有啥规定和要求,我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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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力资源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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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体系里,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而人力资源差额征收,是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来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于人力资源差额征收企业能否上升为一般纳税人,答案是可以的。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目前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这里的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即便企业选择了差额征收方式,只要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就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不能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除非国家另有规定。而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企业的增值税计算和缴纳方式会发生变化,适用税率也会有所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通常高于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企业要综合考虑自身的经营情况、成本结构等因素,来评估成为一般纳税人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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