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拿到房产证离婚该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近正打算离婚,但是我们住的房子房产证还没下来。不知道这种情况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房子的问题,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没拿房产证就离婚是怎么规定的,该如何应对这种状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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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如果还没拿到房产证,处理方式如下:首先是由双方协议分割。夫妻之间可以自行商量,比如谁暂时居住这个房子等问题 。 要是协议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要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也就是说,法院不会直接判定房子归谁,而是决定谁可以使用它。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等到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果还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举例来说,如果离婚时房子没房产证,法院判一方使用,后来房产证下来了,双方对房子归属又有了分歧,这时就可以再次起诉到法院解决。总之,没拿房产证不影响离婚,但房产的最终处理要依据后续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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