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处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区分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 - 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谁所有,以及将来由谁办理产权证和配合过户等相关事宜。 - 若是起诉离婚,原则上法院不会通过判决形式处理,因为法院可以分割的房屋必须是产权明晰的,即有房本且与第三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争议。 其次,存在一些例外情形: - 可以办理房本但还未办理的情况。如果离婚时客观条件已经可以办理房产证了,而一方为了不分割这套房产,拒绝配合办理房产证,另一方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证明,提交给法院。此时产权清晰,法院会在离婚案件中对这套房产进行直接判决。 - 不能办理房本,但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没有房本的房子,法院虽不能直接判决,但可以出具调解书。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的归属、折价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求法院出具调解书。 最后,若离婚时因尚未办理房产证,未确定房屋所有权,无法认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无法在离婚诉讼中处理房屋分割问题。但是,在离婚后,若办理了房本,双方对房屋分割有争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请求分割房屋。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