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房产证的拆迁房在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我和配偶正面临离婚,家里有套拆迁房还没办下房产证。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能不能分,要是能分该怎么分,要是不能分又该怎么办。希望能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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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房产证的拆迁房在离婚时的分配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在房屋拆迁前,该住宅拥有合法的房产证书,即便在拆迁过程中尚未获得安置房的房产证书,此类房屋仍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在婚姻期间进行分割处理。 若房产证书尚未正式颁发并完成权属登记手续,离婚时虽无法立即对房产进行分割,但可以选择等到房产证书正式颁发之后再行分割,或者另行提出分割要求。 若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是尚未完整获取所有权的房屋存在争议,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由当事人继续使用该房屋的决定。当当事人成功取得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之后,如若对之前的判决结果存在异议,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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