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未办理房产证该怎么分割,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住的房子还没办房产证。不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分,心里很没底。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分割方式和法律依据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好提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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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对于离婚时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法律规定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也明确,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俗来讲,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步先由夫妻双方尝试协商分割。协商的内容可以围绕房屋的价值、离婚后归哪一方使用,以及取得完全所有权后的归属等方面进行。要是能自愿达成协议,就按照协议来执行;要是一方不遵守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并追究违约责任,但如果协议本身无效或被撤销就另当别论。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法院在这个阶段通常不会对房屋所有权归属进行判决,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谁使用。比如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或者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却未取得房产证的,一般都是这样处理。 等房屋取得房产证后,如果双方对房屋分割仍然存在争议,那么就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出资情况、是否有过错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分割方案,可能会考虑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等。总之,没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分割比较复杂,要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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