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没领的情况下离婚,房产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房子的房产证还没领下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怎么分,是能直接协商分割还是需要通过法院判决?另外,要是之后拿到房产证了又有争议该怎么办?希望能了解清楚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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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没领的情况下离婚,房产的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协商是优先选择的方式。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的归属、使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将房产分割的相关内容明确下来。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产在取得房产证后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通过法院来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明确指出,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也就是说,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子归谁,而是根据实际居住需求等情况,判决由哪一方暂时使用该房屋。 最后,如果当事人在之后取得了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但是对于房产又产生了新的争议,那么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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