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会怎么样?

我是男方,我提出离婚,女方也同意了,但是我不太清楚接下来会经历什么流程,财产和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该怎么处理,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具体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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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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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男方提出离婚且女方同意时,这属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形。在法律上,这种情况适用协议离婚的程序。 首先,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这些事宜主要包括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等。子女抚养问题涉及到孩子跟哪一方生活,另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等。比如,如果孩子还年幼,可能会考虑跟随更能给予照顾的一方生活,另一方则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通常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来确定。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由双方协商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次,在签订好书面离婚协议后,夫妻双方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等。审查通过后,会给予离婚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如果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反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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