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这部法律于2021年12月24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九章七十七条,涵盖了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方面内容。在总则部分,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规定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基本原则。根据规定,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在预防和治理方面,强调了政府部门、基层组织等的职责,要求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预防制度体系。比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加强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 案件办理章节中,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中的职权和程序。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方面,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办案需要,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对涉案财产的处理,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上,对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或者为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提供帮助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际合作部分,规定了我国在反有组织犯罪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的原则和机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协作配合,共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