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实行犯罪?


实行犯罪,简单来说,就是犯罪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它是犯罪过程中的一个关键阶段,标志着犯罪从准备阶段进入到实际执行阶段。 从法律定义来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能够直接导致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比如,在故意杀人罪中,行为人手持凶器对被害人进行攻击,这个攻击行为就是实行犯罪的行为;在盗窃罪中,行为人潜入他人住宅开始翻找财物的行为,也属于实行犯罪。 实行犯罪和犯罪预备有着明显的区别。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它还没有直接对犯罪客体造成现实的侵害危险。例如,为了杀人而购买刀具、勘察作案现场等行为,都属于犯罪预备。而实行犯罪则是直接针对犯罪客体实施的侵害行为,具有现实的危险性和紧迫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两条法律规定明确区分了犯罪预备和实行犯罪,并且对不同阶段的犯罪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原则。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实行犯罪,关键在于看该行为是否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对犯罪客体造成了现实的侵害危险,并且符合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实行犯罪。例如,在诈骗罪中,行为人开始实施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就属于实行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实行犯罪对于正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它关系到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的既遂与未遂以及刑事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因此,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普通公民,都应该正确理解和把握实行犯罪的概念和判断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