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我最近在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对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不太 理解。想知道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会被认定为这个罪,它在实际生活中具体是怎么界定的,以及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指的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简单来说,商标就像是企业或产品的“身份证”,代表着独特的身份和品牌形象。未经允许去制造别人的商标标识,或者卖这些私自制造出来的标识,就是违法的,这会侵犯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还会扰乱市场秩序。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一条指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等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要注意,成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必须是他人的商标标识,而且商标标识得是有效的,如果商标超过有效期限或因其他原因被注销了,其标识就不能构成本罪对象。另外,单位犯该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伪造:指的是没有得到授权,完全造假制造出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擅自制造:是指虽然没有得到商标权人的许可,但利用各种方式 私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
情节严重:像前面提到的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非法经营数额标准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标准等情况 。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