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不法侵害发生,但是当事人以为有,然后采取了防卫行动。例如,甲看到乙在黑暗中鬼鬼祟祟地靠近自己,以为乙要抢劫,于是立刻出手将乙打伤,可实际上乙只是路过,并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意图,这就是典型的假想防卫。 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假想防卫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假想防卫人主观上存在过失,也就是应当预见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并且这种过失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那么就可能要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比如上述例子中的甲,如果他在当时的情况下,稍微冷静思考一下,就能判断出乙并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可能,但他因为疏忽大意没有这样做,从而打伤了乙,那么甲就可能要承担过失致人伤害的责任。 如果假想防卫人主观上没有过失,也就是在当时的情况下,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不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属于意外事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例如,在极度紧张、危险的特殊环境下,行为人根本来不及仔细判断是否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了防卫行为,这种情况下就可能被认定为意外事件。 此外,在民事责任方面,如果假想防卫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即使不构成刑事责任,也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即使不构成犯罪,但由于自己的假想防卫行为给对方造成了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还是要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总之,假想防卫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失以及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