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进行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懂法律术语,看到‘未成年人进行追诉’这个说法,想知道具体是什么意思。是说未成年人犯罪后会被追究责任吗?那和成年人追诉有啥不一样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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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进行追诉”指的是当未成年人实施了涉嫌犯罪的行为,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其犯罪行为展开调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系列司法活动。 从法律上来说,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追诉有着特殊的规定和考量。这主要是基于未成年人在心智、认知等方面尚未完全成熟,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与成年人追诉不同的是,在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追诉时,会更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在司法程序上,也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特别程序,比如设立少年法庭,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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