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理解杀人追诉这个词。之前听人提起过,说杀了人可能会被追诉,但一直没搞懂到底啥意思。是指杀人后一定会被法律追究责任吗?这个追诉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呢?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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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追诉是指司法机关对实施杀人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活动。通俗来讲,就是当有人实施了杀人这种严重犯罪行为后,国家的司法机关会依法对其进行调查、起诉等一系列法律程序,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杀人行为根据具体情况不同,适用不同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一般的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正常情况下追诉时效是二十年。但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依然可以追诉。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意味着,如果司法机关已经开始对杀人案件进行处理,犯罪嫌疑人逃避的,无论过了多久都要被追诉;或者被害人依法提出控告,而相关机关该立案却不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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