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工作中有了一些发明创造,不太清楚这是不是属于职务发明创造。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是怎么定义的,什么样的情况才算职务发明创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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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务发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职务发明创造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定义和规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这一规定明确了职务发明创造的两大主要情形。 第一种情形,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又可以细分为三种具体情况。一是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比如说,你是公司研发部门的员工,负责某类产品的研发工作,在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就属于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是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例如,公司临时安排你去参与一个新的项目,在这个项目中你完成的发明创造,就属于此类。三是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也就是说,即使你离开了原单位,但在一定期限内,与原单位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仍可能被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 第二种情形,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如果发明创造主要依赖于这些单位提供的资源完成,那么通常也会被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不过,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一般属于单位。但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并且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这样的规定既保护了单位的利益,也兼顾了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益。 综上所述,判断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这两个条件。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相关的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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