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签章是指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票据相关事务时,不太清楚票据上的签章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知道签章很重要,但具体我国票据法对它是怎么定义和要求的,我完全不了解。想问问这个签章具体是指什么,有什么规范吗?
展开


在我国,票据上的签章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它是票据行为生效的一个重要条件,同时也是确定票据责任主体的重要依据。通俗来讲,签章就像是在票据上留下的一个“身份印记”,表明是谁做出了在票据上记载的行为,要对该行为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对于自然人而言,签名是指自然人在票据上亲自书写自己的姓名。签名应当是该当事人的本名,也就是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盖章则是指自然人加盖自己的印章,印章一般应为该当事人合法拥有并能代表其个人身份的印章。而签名加盖章就是既签署自己的姓名,又加盖印章,这样做能进一步增强签章的真实性和确定性。 对于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也就是说,法人或单位除了要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之外,还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进行签章。这样规定是为了明确法人或单位与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防止出现责任不清的情况。如果法人或单位只盖了章,而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章,或者反之,可能会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 此外,票据上的签章必须清晰、可辨认。如果签章模糊不清、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票据的效力存在争议,影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所以,在进行票据签章时,一定要确保签章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以保障票据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