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追诉期是什么意思?
我听说犯罪行为过了一定时间就可能不再被追究,好像跟刑法追诉期有关,但不太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想知道刑法追诉期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它有什么作用,是不是所有犯罪都适用追诉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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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追诉期,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通常就不能再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了。 规定刑法追诉期主要有几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据可能会灭失,证人的记忆也可能模糊,使得案件难以准确认定,继续追诉可能会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经过较长时间,犯罪分子可能已经改过自新,社会秩序也已经恢复稳定,此时不再追诉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追诉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也存在一些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况。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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