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刚结婚不久,最近和伴侣在讨论财产的问题,不太清楚哪些属于婚姻共同财产。像我们婚后一起买的房子、车子,还有各自的工资奖金,这些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呢?想了解下婚姻共同财产的具体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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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中,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对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收入,无论是按月发放的工资,还是额外的奖金、兼职劳务所得等,都属于共同财产。(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经营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进行股票、基金等投资所取得的收益,都在共同财产范畴内。(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的作品获得了稿费、专利费等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在认定婚姻共同财产时,关键在于判断财产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并且是否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将其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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