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中的主合同具体是指什么呢?
在一些涉及抵押担保的业务场景中,比如房屋抵押借款、车辆抵押融资等,常常会涉及到主合同的概念。不太清楚这个主合同到底包含哪些内容,和抵押合同又有怎样的关系,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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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是指债权债务合同。通俗来讲,就是明确规定了哪一方是债权人、哪一方是债务人,以及双方之间具体债权债务关系内容的合同。例如常见的借款合同,出借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借款的金额、期限、利息等约定就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具体内容。 抵押合同则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这意味着主合同的效力对抵押合同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只有主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才有效。 举例来说,如果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主合同),同时甲以自己的房产为该借款提供抵押并签订抵押合同。若后来发现该借款合同因为某些原因(如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那么相应的抵押合同也会无效。 若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是为了保证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各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合理的保护,避免一方因为合同无效而遭受不合理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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