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我遇到了有人诈骗我的情况,对方骗了我一笔钱。我不太清楚这种诈骗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是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还是刑事违法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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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讲,诈骗可能涉及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首先,在民事领域,如果诈骗行为情节相对较轻,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给他人造成了财产损失,那么这种情况属于民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在一些商业交易中,一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对方签订合同,从而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受欺诈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财产等。 而当诈骗行为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就会构成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说,当诈骗金额达到相应标准时,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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