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触犯什么法律?
我在商场和别人起了争执,当时情绪一上来就在商场里辱骂了对方。现在冷静下来有点后怕,不知道自己这种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的行为犯了什么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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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可能触犯多方面的法律。首先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这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被辱骂者的名誉因为辱骂行为受到损害,被辱骂者有权要求辱骂者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 其次,从行政法律方面来说,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公然”就包括在公共场所的情况,也就是说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只要达到一定程度,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据此条法律对辱骂者进行治安处罚。 最后,在某些情况下,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果辱骂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等后果,有可能构成侮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不过,侮辱罪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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