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告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首先是起诉状。起诉状正本需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起诉状要清晰、准确地写明您的诉讼请求,也就是您希望法院怎么判,还要阐述事实和理由,讲清楚为什么要提起这个诉讼。 其次是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如果原告是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常见的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等;要是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那就得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这些材料能证明您有资格作为原告来打官司。 如果您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里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明确代理人能帮您做什么。要是受委托人为律师,还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书,以及被行政处理行为的过程证据材料和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也很关键。这些材料能帮助法院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情况。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用来证明您曾经向行政机关提出过相关请求,而行政机关没有作出相应处理。 要是涉及行政赔偿诉讼,原告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比如损失清单等,以此来证明您因为行政行为遭受了哪些损失。 最后,还有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日期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应经法院准许。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而且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证据而在第二审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相关法律依据:虽然没有具体某一条法律条文完整罗列这些材料,但整个行政诉讼流程及证据规则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规定,这些规定确保了诉讼程序的公平、公正以及当事人权利的保障。 相关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授权委托书:是指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委托人出具的法律文书,其中需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行政机关给予赔偿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