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我前段时间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效果不太好。我怀疑是不是遇到医疗事故了,但又不太确定。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哪些情况是明确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呢?心里有个底,也知道该怎么处理后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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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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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在实际情况中,存在一些情形是明确不属于医疗事故的。 首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这是因为在紧急时刻,医生需要在短时间内做出决策,以挽救患者生命为首要目标,很难做到尽善尽美。比如,在突发的车祸现场,医生对重伤患者进行紧急手术,由于条件有限和时间紧迫,术后患者出现了一些并发症,但这是为了挽救生命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不应认定为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其次,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也不属于医疗事故。每个患者的身体状况都是独特的,有些患者可能存在潜在的特殊体质或病情,即使医生按照正常的诊疗程序进行治疗,也可能出现无法预见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例如,某些患者对一些常规药物存在罕见的过敏反应,医生在用药前进行了常规的过敏测试,但患者仍然出现了严重的过敏症状,这种情况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对此有明确规定。 再者,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同样不属于医疗事故。医学是不断发展的,目前仍然存在许多未知的领域和难题。有些疾病的发展和转归是目前医学技术无法准确预测和控制的。比如,一些罕见病,由于其发病率极低,医学研究还不够深入,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可能无法避免地出现一些不良后果,这种情况不能归咎于医生的过错。 另外,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在输血过程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会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的检测和操作,但由于目前的检测技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可能无法完全排除某些病原体的感染。如果患者在输血后感染了疾病,且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没有过错,那么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有相关规定。 最后,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以及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都不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患者不配合医生的治疗建议,或者隐瞒重要的病史信息,导致治疗延误并出现不良后果,责任应由患者自己承担。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等,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医疗不良后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无需承担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和第六项分别对这两种情况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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