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手续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 首先,要准备相关证件,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要清楚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然后是具体手续,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期满后,双方应当在三十日内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证件方面,原告方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手续流程为,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确定是否准予离婚等相关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好离婚相关事宜,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问题。





